肯定就没有今天的阿里巴巴
任何潜伏着“钱力”的行业都会带动一个产业的发展,网红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产业。在竞争激烈的今天,通过单枪匹马地奋斗成为网红不如加入投身孵化器公司,享受后者打造的“保姆+经纪人+供应链”服务,从内容的产出到微博文案,还有视频制作,都有专人打理,“红”起来的难度自然会降低不少。
即便有幸被孵化器选择,就一定能成为网红?很抱歉,不一定。想一想,加入经纪公司的艺人们,也不一定成为明星。说到底,还是要有鲜明的个人特色,否则,在这个张扬个性、强调观点的时代,人云亦云,一味模仿,恐怕终究会失去受众。
说白了,网红孵化器的本质是企业,仍以盈利为目的。试想,每年用于孵化一个网红的花费就要上百万元,背负如此之大的盈利压力,网红孵化器公司能不慎重选择并明智抉择?
“红”与“黑”
网红很红。
papi酱、张大奕们年纪轻轻就已成名,并迅速积累起丰厚的个人财富。一份《2016年中国粉丝追星及生活方式白皮书》显示,网红粉丝已成为仅次于娱乐明星粉丝的第二大粉丝群体,数量高达3.1亿。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将网红经济的成功归因于粉丝经济的范畴。
网红行业很“黑”。
有新闻称,为了打赏自己喜欢的网红,一名“粉丝”做起了梁上君子,偷窃金额达10万余元。这位近乎疯狂的“粉丝”行径,恰恰说明了网红行业的错综复杂,以及暗中蕴藏的风险。
虽然“网红大潮”扑面而来,但是,互联网“原住民”95后对网红的态度远没有想象中乐观。根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79.9%的受访者坚信网红就是为出名不择手段的年轻人,43.8%认为网红是通过整容和撒谎包装自己的骗子,40.5%的受访者则认为网红就是搞粉丝营销、卖劣质产品的卖家。[15]
对出现的新事物过分贬低或过分赞誉,都有失清醒与客观。客观而言,网红的出现是互联网打破信息不对称、打通社会流动区隔断的结果,相当于一场有关公平与话语权的变革。
20世纪70年代,德国作家恩岑斯贝尔格便在《媒介的理论要素》一文中,幻想了一种媒介社会主义乌托邦:人们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既是工人,又是资本家;既是演员,又是观众……总之,人人既是信息的发布者,又是信息的接受者。移动互联网、直播和网红联手打造的网红时代,不正是乌托邦的现实写照?
诚然,在“公平与话语权”的背后,仍旧不能脱离经济二字,离不开品牌营销的真实目的,也无法摆脱资本的隐隐布局,但是,对时代和社会经济而言,这何尝不是一种进步和贡献?
存在即是合理。没有人有权利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一场顺应时代潮流的经济变革或营销方式变革,也没有人有资格仅凭某群体的少数行为去指责整个群体,试问,哪个行业不是鱼龙混杂?
更何况,网红才刚刚红,网红经济才刚刚起步。抱以贬斥的态度去唱衰,不如理性思考其未来发展。如果马云在发展电子商务时,被人们评为“骗子”时就收手,肯定就没有今天的阿里巴巴。
毫不讳言,网红经济虽然改变了传统产业的商业模式,却无法摆脱新兴产业的喧嚣与浮躁,包括除电商模式外,更多变现模式急需探索;技术门槛低,版权保护缺失,难以形成壁垒;为追求眼球经济,打擦边球或“低节操”行为时有发生……
沉淀和规范的前提往往是一哄而上。在进行相关探索的基础上,对于网红经济,笔者持乐观态度:未来,在专业化运作之下,会出现一批原创性、高质量的内容生产者。网红的核心竞争力还将回归于内容本身。
到时候,想成为网红,可不是仅有锥子脸、水蛇腰就可以的!
“烧脑”的综艺有力量
《让子弹飞》中,与葛优饰演的汤师爷主张应该“跪着挣钱”不同,姜文饰演的土匪张麻子硬气十足要“站着挣钱”。事实证明,张麻子实现了“站着挣钱”的初衷,却损失惨重,赔上了二弟和六弟的性命。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体营销,为企业和品牌提供了“站着挣钱”的机会。不仅如此,有些还是边玩边挣钱。而综艺节目,就是企业行走在娱乐营销之路上最不可或缺的助推器之一。
有的是边旅游边卖产品。明星旅行真人秀节目《花样姐姐》中,在酒店房间整理衣物时,李治廷对着镜头的一句话“我要通过蘑菇街手机App,把健身奶粉上传到花样姐姐官方买手店‘蘑菇街’上卖”,直接导致“李治廷的健身奶粉”被一扫而空。
有的是边辩论边卖产品。当马东衣着光亮、凭借能吐莲花的三寸不烂之舌,在《奇葩说》上插科打诨似的一遍遍念叨“穿衣用有范,争取不犯二”后,“有范”App品牌认知度飙升——比节目开播前上涨433%!
有的是边跑边卖产品。现象级综艺标杆节目《奔跑吧兄弟》把伊利旗下的全新牛奶品牌安慕希“代跑”得家喻户晓。尼尔森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安慕希销售额同比增长661%。[16]
财经作家吴晓波曾经预言:互联网一方面降低了广告的功效性,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