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粉”们都不能淡定了
放大vivo新品的配置特征,制作病毒海报,在互联网上“疯狂”传播。
成熟的综艺节目必然伴随着一套成熟的节目推广模式。在节目播出前,通过微博、网络视频来预热;节目播出期间或播出后,充分利用微博、贴吧等强互动媒体加以“推波助澜”,放大综艺节目的长尾效应,以维持其更持久的生命力。
对综艺节目制作方和推广方来说,这是一项烧脑的系统工程,受益的不仅是产品品牌,更体现了中国电视节目制作和推广能力。
没有粉丝的企业家没有未来
现在是一个粉丝经济时代,粉丝就是生产力。在传媒深入生活“毛细血管”的今天,企业不一定非要花大价钱做推广,靠打折、发优惠券等“暴力手段”发展,只要有粉丝,就有生存发展的底气。
社区媒体监测机构Syncapse[17]根据对Facebook(脸书)上的调查结果显示,平均而言,某品牌的粉丝愿意为自己喜欢的品牌多掏71.84美元,不是该品牌粉丝者则不会。[18]
与用户和顾客相比,粉丝更忠诚、更热心,他们不仅是企业产品的追随者,还是企业产品的推广者。
面对花样繁多的营销策略,用户今天可能被一个折扣吸引,明天被一个礼品“拐走”,不知道后天“栖身”何处,而粉丝则是企业最忠诚的用户和优质的目标消费者。
预言帝凯文·凯利曾经提出“一千铁杆粉丝”理论:任何创作艺术作品的人,只需拥有一千名铁杆粉丝便能糊口。无论你创造出怎样的作品,他们都愿意付费购买。对企业来说,也是如此。一旦粉丝对企业注入感情因素,就认定了企业,即使企业生产出有缺陷的产品,粉丝也会接受或有更多的耐心等待企业去改进和完善。
粉丝不仅是忠实的消费者,还可能是企业和品牌的宣传者。出于对某一品牌的认同和热爱,他们可能会使用微博、微信,向身边朋友甚至是陌生人推荐,为企业“背书”,拉来更多的顾客或粉丝。
还记得当年央视以价格为由歧视批评星巴克吗?很多星巴克的粉丝反而“不领情”,在网上奋力反击,并且照样每周都会进入他们的“第三空间”,以行动来捍卫自己的“精神家园”。
多少粉丝,多少收获
营销学上公认的一个常识是,发展一个新客户的成本是挽留一个老客户的3~10倍。互联网时代,有粉丝才能有发展、有未来。而培养一群粉丝,比打广告拼流量重要不止100倍。每个企业都应该发展自己的粉丝,并热情拥抱自己的粉丝,建立忠诚于自己的消费部落。
企业要想发展粉丝,就要为用户树立一个有人格魅力的偶像,最常见的任务选择就是企业创始者。他们可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造梦者,甚至是一个传奇人物。
没有粉丝的企业没有未来,没有粉丝的企业家也没有未来。
路易斯·郭士纳曾在经济学畅销书《谁说大象不能跳舞》中写道:“公司最初的文化通常都是由它的创办人的思想状态所决定的——即这个人的价值观、信仰、喜好以及习性等。据说,所有的组织机构都只不过是某个人的影子的延伸。”
企业家之于企业,有时候可以画等号。提到乔布斯,我们不禁会想起苹果,谈到马云,我们自然而然地会想到阿里巴巴。知识经济时代,粉丝可以“养活”“养富”明星,照样可以“养活”企业家和企业。
苹果“教父”乔布斯,或许是企业家粉丝经济的第一人。
在乔布斯之前,提及科技公司,人们脑海中浮现的不是冷冰冰的实验室,就是面无表情的软件工程师。乔布斯出现后,打造出带给人们完美用户体验的产品,且以一人之力带领苹果反败为胜,并跻身硅谷公司前列,进而跃升为民众心中英雄一般的存在。
有乔布斯粉丝的“加持”,苹果公司举办的每场新品发布会,都一定会成为全世界目光聚焦的科技盛会;每次发布新品,“果粉”会如虔诚的宗教徒般彻夜排队,只为第一时间买到心仪的产品。
拥有如此众多且忠心不二的粉丝,乔布斯和苹果公司想不成为现象级企业,恐怕都不可能。所以,雷军被誉为“雷布斯”,小米也玩起了粉丝经济,俨然一个中国版苹果。
正如不是每位创业者都能成功一样,也不是每位企业家都能拥有乔布斯般的魅力,“雷布斯”恐怕也没有。否则,小米手机销售数量的每况愈下,以及备受诟病的“低端”形象,从何而来?
如果没有乔布斯“如有神助”般的执着与对完美的追求,并且对产品体验天才般的灵感,企业家是否还可以“拉拢粉丝”?照样可以!情怀也是一颗“子弹”,能够直接击中粉丝的内心。
要说玩粉丝经济,靠英语老师“发家”,又靠“单口相声”迷倒一大片的“老罗”罗永浩堪称无敌。不说其他“互联网手机”,即使“雷布斯”加小米,都可能不敢保证一定能赢过他。
自从知道老罗要做手机,“罗粉”们都不能淡定了。而老罗也不断为锤子手机站台、发声,试图将自己的那份“我不是在乎输赢,我只是认真”的“工匠”情怀以及高度理想主义气质注入其中,把自己的粉丝转化成锤子的粉丝。
不可否认,在这方面,老罗做得相当成功。当5000人挤满国家会议中心,粉丝们拉着“老罗不认识我们,但他爱我们”的条幅时,估计老罗心里开心坏了。在短时间内,锤子手机官网的预订量突破20万台,更可能让他小小地骄傲了一下。
企业娱乐家
所谓企业娱乐家,是笔者发明的一个新词,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