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更适合连续延伸
产品特征相似性和品牌概念一致性(即品牌形象相似性)。Edward Tauber曾研究了276个品牌延伸的案例,总结出七种基本延伸类型: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口味、原料、成分;现有品牌的互补产品;品牌系列消费;利用专有技术;独一无二的利益、属性、特征;独一无二的品牌形象或声誉。归纳起来,前六项是与产品有关的相似性,最后一项是与产品本身无关的相似性。从这些研究成果中,我们得出品牌延伸主要有两条路线:连续延伸和间断延伸。连续延伸是凭借产品技术和资源上的相似性而进行的延伸,如佳能照相机和复印机、李宁运动服和运动鞋等。间断延伸则超出技术、资源等物理局限,遵循的是形象、价值等无形的、与产品本身无关的相似性,如雅马哈的摩托车和电子琴、卡特皮勒的掘土机和皮靴等。两类相似性可再度细分。连续延伸可依据的与产品有关的相似性有三类:技术或资源的可转移性(此处的技术是指有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而非简单技术),如海尔冰箱延伸到海尔冷柜;互补性,如柯达胶卷和柯达连锁冲晒店;替代性,如产品线延伸。间断延伸所依据的是与产品无关的相似性,如品牌形象、象征性意义等,这些可归为品牌的核心价值,例如,卡特皮勒从掘土机延伸到皮靴就保持了其核心价值:坚韧、户外。
依据相似性进行品牌延伸有一定的规律。品牌组合中不同成员的品质越是统一,消费者对延伸品牌的评价越是高。换句话说,功能性品牌更容易向技术性、互补性和替代性产品领域延伸,而形象性(或表现性)品牌更容易向价值表现性产品领域延伸。例如,TCL彩电向电脑延伸获得成功,而万宝路香烟也成功延伸到休闲服装。
(二)品牌延伸边界模型
基于以上对两个因素的讨论,笔者试提出一个品牌延伸边界模型,用以研究品牌延伸的可能范围。该模型要点在于:(1)根据消费者对核心品牌的二重性认知,将核心品牌分为四类,即高功能—高表现型、高功能—低表现型、低功能—高表现型和低功能—低表现型;(2)相似性有四类,其中与产品有关的包括技术性、互补性和替代性,与产品无关的有价值性;(3)依据相似性原则,根据各类品牌资源优势的不同可确定品牌延伸的边界,超出边界的延伸容易失败;(4)由于技术相似性要求技术具有竞争优势,而低功能性品牌的技术优势并不明显,所以这类品牌并不适合利用技术相似性进行延伸,换言之,高功能性品牌可以利用技术、互补、替代相似性延伸,而低功能性品牌只适合互补性和替代性延伸;(5)任何类型的品牌都适合替代性延伸,因为替代相似性使延伸产品与核心产品差别甚小。要点(1)和(2)已在前文中讨论,此处不再赘述,以下主要分析后三个要点,研究四类品牌延伸边界的确定。
1.高功能—高表现型品牌
既可连续延伸又可间断延伸。此类品牌在技术方面优势明显,能给消费者带来很高的使用价值,因而适应于技术、互补、替代性的连续延伸。同时,这类品牌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能给消费者以心理或情感满足,因而可以凭借这种无形的价值资源进行间断延伸。也就是说,这类品牌向功能性和表现性产品延伸均可成功。便如,劳斯莱斯轿车可以向私家游艇延伸(技术性、价值性),可以向专用轿车配件延伸(互补性),可以推出另一型号的豪华轿车(替代性)。又如,牛津大学不仅开设其他教育机构,出版专业图书(功能性延伸),而且授权一家服装生产商,使其成为一个颇具人文气息的服装品牌(价值性延伸)。
2.高功能—低表现型品牌
应连续延伸,不宜间断延伸。此类品牌的优势在于具有先进的技术工艺,能提供很高的使用价值,很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生理需要,如松下电器就属此类。这种优势正是其延伸的资本。由于其功能性属性突出,所以与第一类品牌类似,可依据技术性、互补性和替代性等与产品有关的相似性进行连续延伸。然而,如果执意要向非功能性产品延伸,则消费者很难将延伸产品与核心品牌的优势相联系,所以不易成功。例如,松下可以很成功地延伸到各类家电产品,却无法进入高档手表或名贵香水等表现性产品。
3.低功能—高表现型品牌
应间断延伸,不宜连续延伸(除替代性延伸外)。此类品牌具有很好的象征意义和价值感,能很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要,这是其延伸的优势资源。如果其向功能性产品延伸,通常很难成功,因为消费者对其功能性属性并无认同感。例如,高档洋酒本身并无太大功能性,但其名贵的特征会满足一些虚荣心较强人的心理需要,所以更适合向名贵家居装饰品或珍藏品延伸,而不是其他副食品。此外,这类品牌还可推出功能类似、档次相当的替代产品(替代性延伸)。
4.低功能—低表现型品牌
相比之下更适合连续延伸。这类品牌无论功能性还是表现性都无法给消费者很大的满足,从理论上讲延伸困难很大。但是,若要延伸,则间断延伸的失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