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当时现实应用状况的限制
企业家代言人是品牌代言人的一种类型,可见,以往各研究者对品牌代言者的类型分类存在三个问题:
其一,分类标准不一致;
其二,分类标准不一致导致不完全分类;
其三,受当时现实应用状况的限制。
为了达到完全分类,本研究首先解决分类标准问题。
二、三种互补性分类标准
比较美、日、中三大区域的文献可见,日本学者中对该问题的研究更具复杂和现实性,他们提出了实在和虚拟、已有和新创两个维度作为分类标准,可在中国内地,对品牌代言者的创造和使用日益频繁,并创造出更多的类型适用于具体执行。本研究在借鉴美日等国的研究成果,并观察国内使用的现实状况之后,得出以下三种相互弥补的分类标准:真实与虚拟标准、已有与新创标准、历史与现实的应用标准。
(一)真实与虚拟标准
指是否以物质形态或组织结构的事实存在为标准。真实的品牌代言者是以物质形态或组织结构事实存在的代言者,虚拟的品牌代言者是指不以物质形态或组织结构但用语言文字或象征造型存在着的代言者。
(二)“既存”与“新创”标准
“既存”指的是已存在的具有物质形态的或已存在的通过想象创造出来的动物、人物、其他生物体或静物、组织或群体;“新创”指的是通过想象创造出来的新的人物、动物、其他生物体或静物、组织或群体等。
(三)历史与现实的应用标准
历史应用标准指根据历史上使用代言人的各种类型显示或研究统计而获得的应用标准;现实应用标准指根据对现实中各品牌在实施品牌战略时所应用的代言者类型的观察和统计得出的应用标准。如美女和美男、儿童这两种类型的代言者,在美、日的文献中均没有特别提出,但这两种类型因为广告传播中知名的“3B”原则(美女、儿童、动物)而得到大量利用,并且,本研究在第五章中会谈到,品牌代言传播策略的现实应用,不仅体现出超越历史应用的类型多样化,也体现出更重要的符号化现象。
三、品牌代言者的类型分类
综合上述三种互补的分类标准,再加上“人-动物-生物体或静物-组织或群体”的生物类别分类可见,品牌代言者类型可细分为以下36种:表4-8品牌代言者类型分类
人-动物-生物体或静物-组织或群体真实(1)演艺明星;(2)体育明星;(3)专家(某一领域的专业权威人士);(4)企业领袖(CEO);(5)企业员工;(6)典型消费者;(7)名人(指除了明星、专家、企业领袖等之外的知名人士,如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等);(8)动物;(9)动物明星;(10)美女或美男;(11)儿童;(12)其他生物体;(13)公益组织;(14)娱乐组织;(15)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16)静物虚拟(17)已创造的角色的再利用(如米老鼠等代言新品牌);(18)虚拟演艺明星;(19)虚拟体育明星;(20)虚拟专家(某一领域的专业权威人士);(21)虚拟动物演艺明星;(22)虚拟企业领袖(CEO);(23)虚拟企业员工;(24)虚拟美女或美男;(25)虚拟名人(指除了明星、专家、企业领袖等之外的知名人士,如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等);(26)虚拟儿童;(27)虚拟典型消费者;(28)虚拟公益组织;(29)虚拟娱乐组织;(30)虚拟专业或行业协会组织;(31)卡通人物造型;(32)卡通动物造型;(33)卡通奇幻形象造型;(34)拟人化造型;(35)虚拟生物体;(36)虚拟静物资料来源:本研究根据四种互补标准分类而成。
第18章 小结
本章从品牌起源入手,对品牌、品牌构筑、品牌传播、品牌代言者、品牌代言传播策略等相关概念及其策略发展背景等进行了梳理与界定。进一步,本研究对品牌代言者及其品牌代言传播策略在品牌战略中的定位进行了研究分析和概念确定,并采用真实与虚拟、既存与新创、历史与现实应用、生物类别四种互补性分类标准,对品牌代言者进行了分类,提出了迄今为止相对完善的品牌代言者类型分类方法与36种类型的分类结论。第五章品牌代言者的符号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