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把它们发布在.Mac网站上
Forrester分析公司的特德·谢德勒(Ted Schadler)用一个词组总结了苹果“酷”的原因:伟大的产品。苹果公司高级技术部门的前任主管唐纳德·诺曼(Donald Norman)认为,苹果的大部分功劳应归于乔布斯,“他有着一流的品位,伟大的设计师不仅创造伟大的产品,连失败也是伟大的。”在苹果的历史上失败的产品并不少见,呼声极高销量却差强人意的Newton和Cube都是苹果不成功的代表作,但是它们在被停产以后却掀起了苹果迷们的抗议和抢购热潮。这些在市场上“失败”的产品反而为苹果品牌增添了几分魅力。
1993年苹果发布的Newton可以说是PDA的鼻祖,由于销量不佳以及乔布斯和史谷利之间的恩怨,四年后停产,此举竟引起了苹果迷们的强烈抗议。2000年7月,苹果推G4 Cube,一年后苹果宣布停止生产G4 Cube系列,却引发抢购热潮,成为苹果迷收藏和改装的对象。乔布斯制造“伟大的产品”也有其“路线图”:路线图之一:规范产品的两大方向。一个是主攻大众市场:强调色彩鲜艳、较低价、没有进入壁垒,如iMac、iPod等,另一个是小众市场,专业人士用、效能更强、价格较高,如Power Book和Power Mac。但是,小众市场正在越变越小,其标志性意义更多是带来高端品牌效应,反倒是大众市场,正在成为苹果业绩的推动力量。
路线图之二:布重兵于网络技术的开发。1995年,乔布斯即看好网络市场,实行已久的“网络计算机”(Network Computer)计划,并于1998年正式推出基于网络技术的iMac,而1999年Airport上市,建立了日后Wi-Fi无线通讯标准基础。AirTunes是苹果的一项突破性音乐网络技术,它可与在Mac或PC上运行的iTunes进行无缝合作,使用户很容易地就能在他们的家中建立出一个无线音乐网。
路线图之三:开发数字产业市场。这方面的代表作是iTunes和iPod的整合。但苹果的野心不止于此,苹果iLife软件组合使用户能够无比轻松地创建让人耳目一新的带有照片和播客的网站,然后把它们发布在.Mac网站上,让互联网上的任何用户都能点击鼠标观看这些内容。
向顾客学习
向顾客学习的第一步是了解顾客。只有了解顾客为何购买本产品来解决某件事情,才能清楚地知道顾客的购买动机和目的。苹果产品的产生往往源于一项潜在的消费者需求,比如iPod原本的设计思路,就是为了能够更妥善地保存和管理音乐文件。而iTunes和iPod的结合,则来自于顾客对于有质量保障的音乐、携带便利的数字格式音乐及大量数据的强烈需求。与此同时,苹果也把顾客纳入到创新体系中。过去,创新似乎是少数精英们的专利,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创新的权杖正从少数人手里传递到大多数人手中。精英与草根的关系,可以从苹果身上看到这种变化。乔布斯是精英创新的代表,当苹果公司发布iPod和iTune的时候,乔布斯的想象力即使再丰富,也绝不会想到播客会在日后大行其道,其实在后来,是大多数的用户为苹果指明了创新的方向,以及苹果产品的真正用途。
苹果把科学技术与消费者需求进行了完美结合。当一位消费者买了iPod,他只须安装好附加的免费iTunes软件,就可以很轻松地将自有CD音乐转拷到iPod中,也可以随意地就各种选项(音乐类型、歌手、专辑名称等)来编组播放清单。
由使用者经验看,iPod确实体现了苹果的意图——简单、方便与友善,而且赋予消费者更高的“权力”。英国萨西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媒体与文化研究教授迈克尔·布尔(Michael Bull)在研究了上百位iPod使用者的消费行为后指出:iPod正在改变现有的音乐消费方式。首先,iPod让消费者拥有更庞大的音乐控制权,由于iPod以硬件作为储存技术,一台iPod可以储存上千、上万首音乐,能让消费者随时随地都能找到符合当下心情的音乐,而非像过去尽管带了一大堆CD,却因为没有一首符合当时心境而干脆不听音乐;其次,使用者可以自行编排播放清单,成为自己的音乐编辑,而非依据唱片公司专辑所定下的播放顺序;再次,经典的单曲,会因为iTunes下载排行的机制,一再地成为畅销金曲,而不会因为专辑过时而被淘汰。
一贯高傲的苹果也向消费者表现了足够的谦卑,这从苹果开发适合Windows操作系统的iPod、iTunes中可以看出端倪。
苹果式设计
设计也是“酷”苹果的另一招牌动作,苹果式设计也来源于乔布斯独特的“科技美学主义”。
2005年6月,乔布斯对美国斯坦福大学毕业生发表了一则著名的演讲,主要讲了三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故事。和苹果式设计最有关联的是第一个故事:乔布斯注意到里德学院(Reed College)校园里,到处是漂亮的手写书法,在抽屉的标签上或者是张贴的海报上,于是他跑去旁听了“书法课”,从中他学到了 “明体字”(serif,在字型尾端有角度与粗细变化的字体)和“黑体字”(san serif,字型尾端无变化)的不同,乔布斯说:我学会serif与san serif两种字体,学会在不同的字母组合间变换间距,学会活版印刷伟大之处。那是一种科学无法捕捉的美、历史感与细致的艺术,我觉得它很迷人。10年后,当我们设计第一部麦金塔计算机时,它又浮现在我心中。我们把这些想法都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