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证明名人广告源可信度包括专业性、吸引力、品德和名人与商品的匹配性四因子(王
于传播学理论特别是品牌迭加原理、两级传播原理、情感映像原理等基础上的名人广告传播原理与策划原则的再演绎。同年,有学者提出“名人背书”概念(孟庆强,2004)和名人广告的八大误区,认为知名度高不一定有效、多重代言明星会稀释品牌个性、不真实的名人广告不可信、视听众不会因名人消费而消费、名人广告不是万能的、广告要突出产品而不是名人、名人的人气会衰退、一个产品用不同类型代言人会定位模糊(王佩玮,2004)。综述了国外对于明星代言现象的研究之后,有学者提出明星代言的理论基础是来源模式理论、联合加工理论、精细加工可能性理论和社会适应理论(刘振,2007)。站在传播学视野讨论名人广告问题的相关论文还有《走出误区:名人广告的传播学透视》(慕明春,2001)等,但多数为对美国相关理论的解释和建议式的定性研究。
基于心理学视野的相关研究,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心理所的马谋超及弟子王怀明的系列论文为代表。他们通过对国外心理学家及广告学家的研究成果的梳理,系统回顾了影响名人广告效果的广告源模型、匹配性假说、精细可能性模型和意义迁移模型(王怀明,马谋超,2002),对601位被试进行了问卷调查,用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证明名人广告源可信度包括专业性、吸引力、品德和名人与商品的匹配性四因子(王怀明,马谋超,2004a)。与Ohanian的研究相比,增加了名人形象和商品形象一致性维度、用名人的“品德”取代了可靠性或可信赖性。通过实验考察名人与产品一致性对广告效果的影响并得出结论:名人为高档产品做广告时广告效果优于非名人,为低档产品做广告时广告效果低于非名人,视听众相信名人使用广告中商品的可能性,是制约名人广告效果的重要心理机制的结论(王怀明,马谋超,2004b)。而杨晓燕等用心理契约理论定量研究得出结论:比较广告主,代言人的交易心理契约解释消费者对代言人的信任程度最高,消费者对现身说法广告的信任度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代言人的关键是是否具有可信任度。(杨晓燕等,2008)
从自动化加工和控制性加工视角研究名人效应的心理加工机制,陈宁得出结论:名人广告更容易引起注意、自动化加工程度高,出于对名人的兴趣或喜爱,消费者会在注意名人后关注内容。大学生虽然会被熟悉的明星吸引,但思维更理性,更关注代言人的专业权威性。名人能够提供注意可能,但要产生进一步效果,仍然是有条件的(陈宁,2003)。
除邱雪的硕士论文外,体育明星代言人相关研究文章较多,如《品牌营销新法宝:赞助运动员担任品牌代言人》从体育赞助角度提出,企业应当赞助运动员担任品牌代言人。而在选择运动员时必须具有可信度因素,可信度(Credit)因素建立在匹配(match up)度之上(张家麟,2005)。
其余从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视野着眼于名人明星代言人策略使用的风险管理研究的文献虽然少,但提出了现实问题解决方案。有的从法学角度建议,应当建立名人广告的责任纠错机制,学习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追究法律责任(李川国,2004);有的提供了中国国内当时许多明星代言人的代言价格,强调大投入不一定大产出,要注意唯明星代言人、非理性选择形象代言人并短期使用,签合同时危机意识不强等风险危机(吴春花,2002);有的提出明星代言人广告搭配不当、时机不好、多品牌代言、记忆明星忘记品牌、明星在广告中说假说教、明星负面新闻、无综合效应、投入大产出少等误区(徐琳,2003),有的提出明星广告来自视听众方面的风险为明星偏好、成功陷阱、愤愤不平;来自明星方面的风险为喧宾夺主、一女多嫁、言行不一、行为失范等,并提出消除风险的对策为强化定位避免不当代言、签订道德条款避免合同风险、整合营销传播回避单一管道带来的风险、建立预警机制防范可能风险、采用虚拟代言消除明星风险(李正良、徐丽瑛,2004);有的提出,影响中国名人广告效果的四大因素为名人形象与商品特色的角色错位影响视听众对产品的认同、权威效应的迁移影响“魅力性支配”功能的有效释放、名人的自我修养欠缺或广告违规导致广告负效应产生、对追星族把握不准使广告缺乏应有的针对性与吸引力(刘社瑞等,2002)。李习平则强调,名人广告的风险来源有成本风险、关联度风险、独特性风险、一致性风险(名人形象与品牌形象不一致)四种,要实施风险管理,应从才艺、外表、气质、性格、行事风格、质量、精神和贡献度八个方面构建名人广告评价指标体系并分别加以量化,从而评定出目标消费者喜爱的名人,同时建立名人管控机制(李习平等,2006);王佩玮等提出要对名人从“领域、性别、年龄、个性、地区、阶层、文化形象、实力、时机”八个角度进行细分,然后才能达到有效传播(王佩玮等,2006)。
同时,基于符号学及其他学科基础,建立明星代言人、形象代言人的影响力测评指标的两个专业机构,在历年里提供了大量的连续研究成果。与上述张燕玲文相关,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张慧的调查报告同样提供了零点根据“明星影响力指数”得出的调查结论:12.9%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无法接受明星多代言的现象;对代言人电视广告明显存在三种不同的态度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