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采用以上两种策略
;在成长期,重点阐述品牌延伸、新品牌策略、全员品牌营销策略等三方面内容;在成熟期,重点阐述打造核心品牌、品牌创新、品牌重新定位等相关内容。
一、自有品牌导入期的品牌策略
(一)品牌名称的选择策略
在自有品牌导入期,按照品牌化经营的工作方法,连锁超市首先就要面对如何选择品牌名称的问题。一般来讲,品牌名称的选择有三种策略:一是公司主导型的名称选择策略,二是品牌主导性型的名称选择策略,三是混合型的名称选择策略。下面我们来详细阐述三种品牌名称选择策略。
1.公司主导型的名称选择策略
是指连锁超市在自有品牌的名称选择上采用公司名称或门店商号的一种策略。采用公司名称的,如家乐福超市的自有品牌名称就用“家乐福”,“Tesco乐购”超市的自有品牌名称就用“Tesco”。此外,还有采用分公司名称或门店商号的,如国内著名连锁商业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其自有品牌使用的名称是“新玛特”(“新玛特”为其门店商号)。
当前,市场商品供给非常丰富,而消费者又较少拥有特定商品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在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时候,广大消费者总是喜欢到“放心店”“信得过”的零售企业购物,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信誉几乎成了消费者的“避难所”。连锁超市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一定会以一种或几种经营特色树立自己良好的信誉和一定的服务品牌形象,从而具有一定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因此,连锁超市在自有品牌导入期使用公司主导型的名称选择策略,会使自有品牌产品从一开始就具备了名牌的许多特征,可以加速被顾客接受与认可。当然,这种选择策略同样存在着风险:一方面,公司名称或商号作为服务品牌应用到产品上,需要将服务品牌转化为产品品牌,开发的自有品牌产品其定位要与原有的服务品牌定位相接近,并需要连锁超市逐步将两者自然融合,同时得到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可;另一方面,在自有品牌导入期,连锁超市经营自有品牌产品的经验往往不足,容易管理不当而发生质量事故,这会对企业声誉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2.品牌主导型的名称选择策略
是指连锁超市自有品牌采用的是与连锁超市公司名称或商号名称不相关的名称的一种策略。采用这种策略的自有品牌产品外包装上可以标有零售商信息,也可以不标零售商信息。
(1)不标零售商信息
采用这种方式的自有品牌产品在外包装上完全隐去连锁超市的信息,只留有生产商的信息。事实上,这种做法在制造商品牌中也经常出现。比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通用”品牌与“凯迪拉克”品牌属于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之间的关系,因为一般消费者对“凯迪拉克”品牌的认知、崇尚主要是通过“凯迪拉克是美国总统座驾”“极尽豪华”“平稳舒适如安坐在家中”等信息而建立的。“通用”品牌在促进消费者对“凯迪拉克”的尊崇方面所能起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因此,通用汽车公司在宣传“凯迪拉克”时,一般都尽量降低通用的分量,如在杂志广告中只把“GM”用小号字编排在角落,“凯迪拉克”的车身上没有“GM”字眼,只是在发动机和说明书上才会出现“GM”字样,即采用了隐身品牌架构。
(2)标有零售商信息
采用这种方式的自有品牌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有详细的连锁超市信息。比如,沃尔玛超市的自有品牌“惠宜”就是与连锁超市名称不相关的独立品牌。在所有“惠宜”品牌商品的背面,均标有以下文字内容:“惠宜”商标是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拥有的商标,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许可,授权××公司使用。本产品由沃尔玛与好又多专卖。
连锁超市采用品牌主导型的自有品牌名称选择策略,优点是自有品牌名称一开始就独立于企业名称或商号名称,由于不用考虑企业或商号品牌与产品定位融合的问题,更有利于品牌的专业性打造,有利于品牌的长远发展。缺点是由于独立品牌属于全新的品牌,对消费者来说相当陌生,连锁超市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打造品牌。
3.混合型的名称选择策略
是指连锁超市自有品牌为了克服单独采用公司主导型或品牌主导型名称的缺点,同时采用以上两种策略。
这种办法在制造商品牌产品上也经常体现,如中粮集团的粮油类产品福临门大米、香雪面粉等,在产品外包装上除了凸显独立品牌外,还在外包装上明显标有“中粮”商标及“中粮集团荣誉出品”字样。
连锁超市采用混合型的自有品牌名称选择策略,使得自有品牌产品同时出现独立品牌和企业品牌或商号品牌,既保证了自有品牌产品品牌的独立性,有利于品牌的专业性打造;又可以利用企业品牌或商号品牌的影响力来带动独立品牌的发展。
在独立品牌发展初期,企业品牌或商号品牌在其外包装上的出现可以视为独立品牌的一种信誉和质量保证。
(二)自有品牌的品牌统分策略
自有品牌的品牌统分策略是指连锁超市经营自有品牌选择采用一个、两个或多个品牌的策略,从而有助于自有品牌最大限度地形成品牌的差别化和个性化,进而以品牌为单位组织开展营销活动。品牌是整体产品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统分策略的决策是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