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而也创造了消费者接纳品牌的条件
品牌价值的含义
价值最初是通过漫长的生物进化过程才得以产生和增值的,后来随着人脑的形成,信息生产和积累速度的加快,价值增值的速度显著加快。这时,价值的形成和增值主要是通过人的劳动特别是脑力劳动,以知识积累为加速器而不断产生和增值的。总之,价值来源于自然界,并随着人类的进化而进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价值的终极本原只能是运动着的物质世界和劳动着的人类社会。经济学界对价值有“劳动价值”(Labour Value)和“效用价值”(Utility Value)两种理解,这两种理解存在着分歧,并且从这两种理解的角度都难以把握“价值”的存在这一客观事实,因此,对“品牌价值”中的“价值”的理解必须确定正确的角度与思路。只有正确地理解品牌价值,才能正确地核定品牌价值,也才能准确地把握品牌的运行方向。这里我们试图从综合的角度来把握品牌价值,以保证品牌价值不流失,不偏离品牌发展的大方向,使品牌价值能够保值和增值。
一、品牌价值不单纯是劳动价值的延伸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阐述的是劳动创造价值,而其他生产要素所起的作用只是转移价值。劳动创造价值的根源在于劳动时间的确定,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是否可以理解,品牌的价值也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呢?因为没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投入,品牌的价值是不会形成的,这无疑是品牌价值存在的最根本原因。但由于创造品牌价值的劳动时间很难从创造产品的劳动时间中分离出来,因此,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衡量品牌的价值是非常困难的。
我们在分析品牌资产的时候,曾将品牌资产的构成要素确定为品牌知名度、品牌信誉度、品牌认知度、品牌满意度、品牌忠诚度和品牌联想度六项指标。其中,品牌忠诚度和品牌联想度是通过对消费者的心理与行为分析所获取的,它的大小取决于消费者的心理偏好。尽管这两项指标的确定与创造品牌和运行品牌的劳动时间有关,但它们很难形成完全的、同比例的正相关关系,其关系度也很难把握。与品牌忠诚度和品牌联想度相关,品牌价值的形成也要依赖于消费者对品牌的心理感受和行为方式。因此,完全根据企业对品牌投入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品牌价值是做不到的。
二、品牌价值不单纯是效用价值的延伸
效用是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一个在品牌支撑下的商品对消费者是否具有效用,取决于消费者是否有消费这种商品的欲望,以及这种商品是否具有满足消费者欲望的能力。效用这一概念与人的欲望联系在一起,它是消费者对商品满足自己欲望能力的一种主观心理评价。
我们在分析品牌价值时可能会更多地考虑到品牌的效用价值,因为只有品牌的效用价值才能让消费者感受到品牌的有用性和品牌带给他们的真正的购买动力,使他们获得一种心理满足。尽管消费者对品牌价值的衡量与追求是以自身对品牌效用的感受为衡量标准的,但这也和企业对品牌的投入有着必然的联系。首先,没有企业对品牌的设计与投入,就没有企业对品牌所付出的劳动时间,品牌的效用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次,没有企业关于品牌诸要素(包括品牌特征与文化)对品牌的界定,我们也将无从识别与选择品牌。
西方经济学从效用的角度研究消费者行为,目的在于分析消费者在预算约束线下消费行为变化的状况以及变化的规律,而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这一目的与我们对品牌价值的衡量仍然是不吻合的。我们对品牌价值的研究,是希望给企业的品牌运作提供一种理论指导,即告诉企业,消费者选择品牌的依据是什么,什么样的品牌在市场上最受消费者欢迎,什么样的品牌生命力最强、最有价值、最具有长久的市场效应。因此,西方经济学的效用理论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我们对品牌价值衡量的要求。
三、品牌价值是基于市场结构的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的结合
市场结构问题是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重点内容之一。从结构外生论、绩效决定论到行为决定论,包括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在内的各主要经济学流派均侧重于从企业角度研究市场结构,致使对于市场结构的形成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品牌价值应以品牌学范式为分析框架,将研究的视角从企业转移到企业与消费者相互影响的角度。在过剩经济条件下,无论企业的市场份额增减,还是彼此之间的竞争关系,其最终的决定因素皆源自于消费者的选择。
根据劳动价值理论,品牌价值是企业通过劳动付出所创造出来的,如果没有企业对品牌建设的付出,品牌将不具备超常的市场获利能力。企业只有通过对产品的设计、技术和工艺的精益求精、品质的严格把握以及服务水准的不断提升,才能塑造出具有较高信誉度的品牌形象。因此,劳动是品牌价值的基础,这种劳动不是社会平均的必要劳动,而是企业为自身品牌建设所付出的特殊劳动。这种劳动创造了品牌个性,形成了品牌风格,进而也创造了消费者接纳品牌的条件,因此,这种劳动价值一定会在品牌价值中得到体现。
然而,品牌价值是顾客、渠道等方面的信任与行动,能使该品牌产品或服务的拥有者获得比未取得品牌名称时更大的销量和更多的利益,还能使该?